使外来物品消售愈多,而万国商业必百倍于畴昔”[3](p247)。因此,他认为有理由让人们相信:“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国家的复兴,将是全人类的福音。”[3](p319)武昌起义胜利之后,孙中山在欧洲的演说及对外国记者的谈话都一再宣布,“共和成立之后,当将中国内地全行开放,对于外人不加限制,任其到中国兴办实业”[3](p560);“新政府于各国通商一层,更为注意,当弃除与外人种种不便之障碍物”[3](p561)。而且此后孙中山的对外开放思想还有发展。
第四,不论列强会采取何种态度,中国一定要振兴工商业。还在20世纪之初,孙中山就认识到列强只乐于使中国长期充当外国商品的倾销市场和廉价的原材料供应地。他说:“他们不至于笨到这般地步:实行商业的*,来帮助中国拥有自己的工业威力而成为独立的国家。我坚决相信,如果我们稍微表现出要走这条道路的倾向时,那么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就会高嚷所谓工业的‘黄祸’了。因此,他们的利益首先在于使中国永远成为工业落后的牺牲品。”[3](p322)对此,孙中山一面向外国人解释说:“中国人本质上是一个爱好和平的而不是好战的民族”,因此“产生‘黄祸’的唯一可能会是在工业竞争的形式之中;但在变动了的情况下,生活舒适的程度和工资的比率会很快上升,因此无需再把中国劳工廉价输出到世界其他各地地方去。”[3](p211)意思是说,工业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随着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竞争不再是以中国廉价劳力与他国工人抢饭碗的形式出现;只要不是这样,外国也就无权干涉。孙中山坚定地主张中国必须振兴实业,南京临时政府甫成立,他就把发展实业、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第五,在有关对外宣言中反复表示坚持“和平主义”的立国方针。无论是1906年发布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对外宣言》,还是1911年冬的《通告各国书》,1912年初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对外宣言书》以及这段时间的各种演说,孙中山均一再强调“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和平主义”[4](p2)。具体地说,上述文件和谈话都表示承认武昌起义之前清政府与各国所订条约为有效,承诺偿还清政府所欠所借债款,答允保全外人在华租界,保护外人生命财产和各种“既得权利”。还曾特别提到,“虽日俄强逼清政府所订各种不公平之和约,新政府亦依然遵守。”[3](p561)
当然,在有关谈话中孙中山提到过“于海关则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