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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怎样对待 黄祸 论?

时间:2007-3-9 17:43:16  来源:不详
有自行管理之权柄,盖此乃所以保其本国实业之发达,当视中国之利益为本位”;并表示中国“各种改革完成时,政府当立即取消领事裁判权”。关于前者,孙中山称“须与西人和衷商议,决不使中国使债主有烦言”,“设法不与以前各国在中国所已得之利益相冲突”;关于后者,由于设下了“各种改革完成时”的先决条件,故实施显然是以后很久的事。不仅如此,孙中山还反复强调,“中华民族和平守法,根于天性,非出于自卫之不得已,决不肯轻启战争”;“共和政府之精神,决无帝国派之野心,决不扩张军备,但欲保其独立及领土完全而已。倘此二者被侵,彼并无须军备,但以最近拒用外货办法”,就足以使列强“望风而靡”。可以说,孙中山的上述种种表示,已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他“惟利于与列强相亲,决不利于与列强相仇”[3](p560-561.582.561)的立场和态度。

  总之,在上述第一阶段,孙中山已经比较全面地对“黄祸”论作了揭露和批驳。但他为了取得列强对他的革命事业的支持,在涉及到如何处置列强既得利益的问题上,他是非常温和的。这使他在美、日及欧洲各国的非当权者中得到了一批朋友,在外交场合造成了他“开明”、“文明”的形象,美国甚至有舆论称其为“西化的东方人”,但实际收效显然是很有限的。

  

  从1912年4月到1919年“五四”运动之前是第二阶段。这期间有几个因素和变化是应该作为有关背景来看待的。其一是孙中山已于1912年3月底离开了临时大总统的位置,他讲话时可以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其二是列强并未因中国成了“民国”而改变其对华侵略行径,孙中山的革命政府始终没有得到列强的承认和支持;而且,先是有俄国趁中国政局混乱之机在外蒙古地区制造分裂,大有侵吞中国北部之势;继有日本以对德国作战为名,出兵山东,还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几乎要使整个中国成为其殖民地。其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进行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发生,使孙中山对国际形势和中国的外交方针产生了若干新的思考。上述因素使得孙中山有关直接或间接涉及“黄祸”论的谈话,既有第一阶段思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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