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原因。在辛亥革命时期,毁学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以至于时人感慨毁学竟成风气。“自无锡毁学之事起,四川、江西旋有毁学之事,今则广东毁学之事又见矣。”(注:《毁学果竟成为风气耶》,《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一期。)时人在分析乡村民变毁学的原因时指出:一半是由于“愚”,一半是因为“穷”。(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三期。)由愚而致变由穷而致反正是乡村民众文化幻灭感的表现。
促使民众的生存抗争意识由一种心理倾向变为反抗行为的诱因是多重的。主要诱因是清政府及官吏的腐败贪残。清政府为筹措庚子赔款和新政费用,加紧搜刮,“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注:《论近日民变之多》,《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一期。)“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菜蔬等项,凡民间所用,几乎无物不捐。”(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5页。)而办捐税之“牧令中十人难得一循良,苛派者必十之八九。”(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页。)清政府自己也承认:“近年以来民生已极凋敝,加之各省摊派赔款,益复不支。剜肉补疮,生计日蹙……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竭泽而渔。”(注:《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5251页。)而经办事务的官员及绅董的中饱行为更加深了民众的苦难。
同时,清政府举办新政时未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因而也造成很大的社会震荡,“若夫野老乡竖,于一切新政,既为平素所未见未闻,一旦接触于耳目间,自不免传为异事,演成不经之说”,乃至“酿成非常之巨祸。”(注: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辛亥革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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