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桢率兵渡台,办理台湾防务。但它毕竟缺乏抵抗侵略的决定,与日本进行谈判。在英、美等国公使的“调停”下,它与日本签订了所谓北京专条,规定日军撤出台湾,但清政府给予日本“抚恤”银10万两,另偿还日本在台湾“修道造房”费用40万两,共50万两。这是清政府对日本作出的一大妥协退让。
左宗棠对清政府的妥协政策是表示完全支持的。他说:“台湾事已可议结,非幼丹谋之于外,恭邸(恭亲王奕欣)主之于内,未易臻此。外间未悉底里,尚以费抚恤十万、收回番地四十万为过者,非也。”[②⑩]
日本侵略者得寸进尺,于1875年又正式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李鸿章主张不闻不问,致函驻日公使何如璋说:“琉球以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于中国而迩于日本,……若再以威力相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无暇,亦且无谓。”[②①]左宗棠也致函总理衙门说:“(日本)实户机来意虽未可知,然琉球归附中国与改隶日本,似无足轻重。实户机如借请封一事为阻贡话柄,似可置之不论。来不拒而往不追,未尝非息事宁人之一道。”[②②]在对琉球问题上,李、左的态度是一致的。
洋务派在对外国侵略者的态度方面有时会出现某些差异,应该把握不同的情况对他们区别对待,但是,他们作为一个*派别,毕竟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对外妥协退让。既不应该抹煞他们各自的特性,又应当重视他们所具有的共性,否则就难免偏颇失当。左宗棠在某些场合下(如伊犁交涉和中法战争)曾经主战,这是他区别于李鸿章的地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又和李鸿章一样,表现出软弱妥协的特色。把他们两个人中一个称为爱国派,另一个称为卖国派,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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