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论文的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日本奥村哲先生《中国最近对民国时期经济史的研究述评》的回答。我缺乏民国历史、特别是经济史方面的知识,对具体问题没有发言权。不过,我觉得,奥村哲先生关于“单纯化”的批评——“事实上就把1949年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革命定为一个目的地,并设想了通至该目的地的‘一条大道’,这条‘大道’就作为一切的价值标准,用之以认识历史”(《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3),第93页。),却不失为旁观者清的“他山之石”,值得我们深思。
我的研究领域限于晚清(顶多按照中国近、现代史划分的惯例,延伸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我的立论,包括基本线索在内,适用范围自然以我所研究的领域为限。我认为,晚清,基本上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终结;民国,则为中国现代社会的开始。二者情况迥异,基本线索应有不同的表述(自然不排除贯通晚清和民国史的更高的表述)。“文革”后我开始运用自己的头脑思索,便深深感到,多少年来我们的晚清史研究如何受到以1949年为目的地的“历史定势”的困扰。这种“历史定势”可以表述为以民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价值取向去认识晚清的历史,其明显后果是:“(一)不适当地抬高农民自发斗争和贬低资产阶级*运动的历史地位;(二)片面强调武装斗争、暴力革命的历史作用;(三)忽视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意义。”(参看《中国近代史学科的改造与建设》,《广州研究》1988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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