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深究的问题。这一点也很重要。它与我强调中国“现代思维平台”重要性的逻辑其实是相一致的。毕竟,一旦存在过,就与根本不曾存在不可同日而语。
2003年9月初,杜维明先生在一个小型座谈会上曾给我们谈起过有人强调中国传统时代在家庭和国家之间也有社会,如商人的同乡会、会馆等。杜先生提出的问题,无疑富有启发性,但它也激起我两个疑问:首先,这些所谓“社会”与西方现代意义的“社会”在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目标等方面是否实质一样?其次,这些所谓“社会”在当时的中国整个人群组织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与近代西方究竟是否一样?或者干脆说,这里所用的“社会”概念,能不能直接用来指称晚清以前的那些传统意义上的社团?老实说我是感到相当怀疑的。
因此,我更愿意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既然西方现代意义的“社会”概念、理念、观念在清末以前的中国总体说来尚不存在,那么,它是如何传到中国、被中国人所接受并对中国的现代性变革产生作用的,在接受过程中,由于受文化和历史传统乃至中国现实处境的影响,中国人又进行了怎样的选择,此种选择对中国的现代实践意义,实际功能到底又如何?等等。从这样的问题讨论中,我们应该可以看到中西在“现代性”问题上的复杂关系,看到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曲折性及其某些因缘。当然,我是没有能力回答全部问题的。也只能是就自己的考虑所及提出问题,并简单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大家批评。
(资料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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