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而《礼》则非例不能贯也。
既然《礼》“非例不能贯”,那么如何来确定“例”呢?于此,杭世骏提出了自己的见
解,其言曰:
例何所取?吾于孔、贾二疏中刺取之。例立于此,凡郑之注《士礼》,与郑之注《周
礼》者,可参观而得也;例彰于彼,凡《士礼》之所不注,与《周礼》之所不注者,
孔与贾自默会而明也。深于《礼》者,病《礼》之断烂,而思补其阙;承学之士,又
病《礼》之繁富,而不得其门。余特以例为之阶梯,而有志者即以津逮,《礼》无不归
之例,而天下亦无难治之经。编葺既竟,为承学导之先路,礼堂写定,传诸其人,余
犹斯志也。[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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