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没有相关中国历史
最新热门    
 
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公会——近代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的嬗变

时间:2007-3-10 10:32:12  来源:不详
综掏泛一业;如丝之须练也,有槌丝一业;如经之须接也,有牵经接头一业;如织花缎也,有上花一业。以上四业,均系世代相传,是以各归主顾,不得紊乱搀夺。”据说这种“成规”,“数十年来,向章如此”。各行业的操作技术,“均系世代相传”,行业成员“靠此养象糊口,别无生计”,倘若“群起效尤,占无底止”,势必使其丧失垄断地位,甚至会被排挤出市场,“情同绝命”。(注:《元长吴三县为花素缎机四业各归主顾不得任意搀夺碑》(光绪二十四年),见《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46页。此碑虽立于光绪年间,但从碑文中所谓“数十年来,向章如此”来看,用以说明清前期情况,似无不妥。)

行会把“兴办善举”,周济贫困,养生送死作为“第一要务”,对于年老孤贫、病残无依者,生贴养赡,死助殓葬,规定“捐厘助济绸业中失业贫苦,身后无备,以及异籍不能回乡,捐资助棺,酌给盘费,置地设家等善事,自当永远恪遵”。(注:《苏州府为绸缎业设局捐济同业给示立案碑》(道光二十三年),见《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26页。)行会的“兴办善举”,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手工业者身受的苦难,但同时也具有阻滞手工业者分化,遏制新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的负面社会效果。在师傅与徒弟之间,则表现为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置徒授业,皆有先例”。“凡置徒弟,教养待遇总与自己子弟相同。徒弟不得随意行动,成业之后,须终身敬师,无负师恩。”(注:《支那经济全书》卷12,东京1908年刊印,第319页。按,此为日本人调查记录的杭州丝织业行会的规约,苏州丝织业行会的情况同样如此。见同书卷12,第259页。)这体现出行会内部的家族宗法制原则。

在行会的重要事务中,迎神赛会、祭神祀天占有突出的位置。行会的会馆、公所既是成员集会议事的场所,又是同业祭祀神道的地点。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保护神,据《吴门表隐》记载,苏州丝织业祀奉的神道,从黄帝、先蚕圣母到染色仙师、黄道仙婆,多达26位。(注:顾震涛:《吴门表隐》“寺观”,苏州市博物馆藏。)遇到神祖诞辰,便要举行迎神赛会,祭祀祝福,以此加强同行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可借中国民间对神祖的景仰和敬畏,加强对行会成员的监督和控制。丝织工匠若有违反行规行为,除了进行赔偿之外,“须进一步将该料户之姓名揭示于祖庙(机神庙)、会所……令公众人等皆知该料户之不仁系其自身之罪戾”,以防“酿成纷议,损害行会之信用”。(注:《支那经济全书》卷12,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