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两笔是地方借款。1894年9月由福建向上海德华银行借规平50万两,作为筹备战费之需。1895年6月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向德国瑞记洋行借英镑100万折银6,217,987两。虽瑞记借款是在《马关条约》之后,但其中有拨台湾30万两及未付外洋枪炮价126万两,故也算作战费借款(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页28;《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页4422。)。
综上所述,甲午战争清廷通过各种途径筹得款银6009万两,其中实用于战费的有4465万两,剩余1654万两。
二、清廷筹款分析
甲午战前,中国岁入约银7,000余万两(《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二十年八月。),日本岁入约1亿元(〔日〕仲小路彰:《日清战争》,昭和十四年世界创造社版,(上)页60。),按日元与库平银1.4:1的比率算(〔日〕《日清战争实记》,东京博文馆1894—1895年版,第八编,页77。),岁入大体与清廷持平。然而,清廷东挪西借,总共才筹集到6,109万两,实用作战费的仅4,465万两,且其中58%是举借外债,在国内筹集到的款目约2,572万两,用作战费者仅1,844万两。而明治政府确定这次战争的临时军事预算为25,000万日元,实际使用的军费为22,367万日元(〔日〕大藏大臣官房财政经济调查课编:战时财政经济参考资料第一辑,《日清日露两战役及世界大战に于け■我か战时财政》,页2—4;页3—4。),折银约15,976万两,是中国的近十倍。清政府之所以筹款如此艰难呢?有如下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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