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接见李鸿章,在便殿的密谈中,对李说:“我国地广人稀,断不侵占人尺寸土地,中俄交情最密,东省接路,实为将来调兵捷速,中国有事,亦便帮助。”(《请季外交史料》,121卷5—6页。)并提出要由华俄道胜银行承修东省铁路的具体方案,对李鸿章步步紧逼。李鸿章也幻想沙俄的帮助“对付日本”,但也不敢轻易答应。维特请沙皇批准拿出三百万卢布收卖李鸿章,并把华俄道胜银行的议定书给李看,其中规定:只要清帝批准华俄道胜银行承修铁路,就付一百万卢布;合同签字再付一百万卢布;铁路筑成时把最后一笔一百万卢布付清。在沙俄施加*讹诈和重金贿买下,李鸿章与维特达成协议,1896年6月3日在莫斯科签订了《中俄密约》。当约文刚传到北京,喀西尼把它立即送交总理衙门,逼迫清政府批准。声色俱厉地向总理衙门说“这项条约若是不肯批准,就要下旗回国了。”清政府被他气势汹汹所吓倒,害怕断绝国交,被迫批准条约。喀西尼得到批准的条约,如获至宝,当天带回俄国。
《中俄密约》是沙俄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奴役性条约,也是清政府被迫首次以秘密条约同外国帝国主义签订的一个不平等条约。《中俄密约》名义上是中俄两国的军事同盟,实际上是沙俄帝国主义对清政府的愚弄和欺骗,根据密约第四条:为使俄国便于运输部队至被威胁的地区,中国允许俄国越过黑龙江、吉林以达海参崴建造一条铁路,该路的建筑和经营,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实现了它梦寐以求的在中国筑造中东路的阴谋。
同年9月8日在柏林由俄国财政大臣维特派华俄道胜银行总办罗启泰和清政府驻俄、德公使许景澄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名义上由中国政府出银五百万两,与华俄道胜银行合办,实际上清政府从未付款,铁路的一切大权全操在沙俄手中。
按照合同规定:轨距与俄国一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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