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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后沙俄攫夺中东、芦汉、正太铁路的阴谋(1895—1898)

时间:2007-3-10 10:34:40  来源:不详
俄沙帝国主义一直垂涎芦汉路,因刚刚获得中东路的特权,先通过比国公使向清政府试探沙俄仍要筑芦汉路。清政府官员认为:“俄欲揽办中权铁路,闻之骇异。……如归俄办,则此铁路不如不修之为愈矣。”(《愚斋存稿》,卷27,4—5页。)沙俄试探失败。又与法国勾结,狡猾地利用比国出面。清政府认为比国是一个小国,重在工作,别无他志,不会干预中国的内政,贷款无折扣,利息低,雇佣比国技师完全由中国作主等,所提条件看起来比较上算;而认为美帝国主义态度蛮横刁难,条件苛刻。因此在1897年5月27日,中比双方便在列强竞争极其恶劣紧张气氛下,急忙缔订了草约合同,此笔借款共四百五十万英镑,年利四厘,九扣(《请季外交史料》125卷28—34页。)。这样,正好中了沙俄设下的圈套。

沙俄通过华俄道胜银行,参与该路的修筑和经管,获得了相当程度的控制权。这还远不能满足沙俄的胃口,要攫夺芦汉路,就必需像中东路一样。沙俄仍指示比国出面,向清政府提出修正合同并续立附约。1898年春,后台老板跳出来了,通过驻华公使多次催逼清政府迅速办理修正事项,同年6月26日《芦汉铁路比国借款续订详细合同》和《芦汉铁路行车合同》签订于上海。按照合同规定,华俄道胜银行经理借款债务,办理有关存款,汇款、监督借款的使用。这样,沙俄通过管财务,以及在比国名义下的合股公司有广泛的管理权,来控制芦汉路。至此,沙俄玩弄的阴谋诡计便暴露无遗。

当时参与沙俄活动的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就曾经公开承认:沙俄同法国、比利时“协作一致”,从1897年起在借款形式下获得了(芦汉路)让与权与经管权(《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一册307页。)。当时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向东京报告:这件事(芦汉路)的交涉是受到驻在北京的俄、法两国代表积极支援的。据报告比利时公司本身是拿不出钱来的,将有华俄道胜银行和巴黎荷兰银行的支持。……上述银行在这条铁路中的财政活动,受到俄国政府的支持。”(《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308页。)就是当时清政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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