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珂、刘鸿翔督同藩司徐继畲,妥为筹办;至浙江省规模甫定,海口纷歧,着刘韵珂、管遹群遴派熟悉夷务大员,前往各海口,协同该地方官,实心办理。”(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六九。)在广州是由粤督指派专员办理,耆英时代有黄恩彤和赵长龄等夷务委员负责交涉事宜。在福州和厦门开港后,在两地均成立了“招商总局”,由福建布政使会同福州知府和兴泉永道办理。(注:《福建通志》,《外交志》。)在1846年8月28日福建布政使徐继畲的奏折中就谈到“兼通商一事,臣系专派之员。虽参商督抚,臣随时办理,而是否吻合机宜,无由自信合无。”(注:任复兴:《徐继畲与东西文化交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89页。)在1847年升任福建巡抚直到1851年,徐继畲仍然继续担当着处理福建两处通商口岸的外交事务的主要责任;在宁波口岸,前期基本由浙江巡抚和宁绍台道在已革道员鹿泽长的协助下独立负责处理西方国家领事进驻宁波城、租地划界事宜。后来,苏松太道咸龄调任宁绍台道,直接处理宁波口岸的外交事务;在上海,外国领事、商人和教士在上海城内城外的进出、租地章程,都由上海道宫慕久与各国领事们制定。这些督抚们和通商口岸的地方官员们在办理当地的西方外务时,根本无需向五口通商大臣请示,这些地方官员们不仅按照旧传统独自地处理牵涉到本地的外交事务,而且同时也有道光皇帝的谕旨作为他们行施这一职权的合法依据。他们与驻扎在广州的五口通商大臣在处理外交事务的实际权限方面更多地体现出横的同僚关系,而不是如上图体现出的纵向关系。在实际的外交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对西方外交体制变成如下图所表现出的机制:
附图{图缺}
1842-1859年间实践中的中国对西方外交机制网络示意图
新设立的五口通商大臣专办对西外交和地方督、抚、道、府可以独立处理一般外交事务这两种机制的内在矛盾性导致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出现了上述事实上的二元外交机制。它使通商口岸的外交各行其是,条块分割,最终使得在广州的通商大臣制定的对外政策和战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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