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的“一头体制”。在1844年3月19日,调两江总督耆英为两广总督。到1844年4月22日,道光帝谕令耆英为办理通商事务的钦差大臣:耆英已“调任两广总督。各省通商善后事宜,均交该督办理。着仍颁给钦差大臣关防,遇有办理各省海口通商文移事件,均着准其钤用。”(注:《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七册,第424页。)耆英虽然执行着后来被称为“五口通商大臣”的职务,但直到那时还未出现“五口通商大臣”这一衔名。在1844年11月,道光下令正式设立“五口通商大臣”一职(注:章开沅:《清通鉴》,第三册,“道光二十四年”条,岳麓书社,2000年。),由两广总督、钦差大臣耆英兼任。至此,清政府对西外交体制的设置进入了长达16年(1844-1859年)的两广总督兼理五口通商大臣时期。
这一体制经历了耆英、徐广缙和叶名琛三任主政广东的时代,一直到广州的最后一位身兼总督和通商大臣的黄宗汉。到1859年1月29日,咸丰帝发出上谕:“至上海现办理通商事宜,与广东相距较远,着即授两江总督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事务,所有钦差大臣关防,着黄宗汉派员赍交何桂清祗领接办”。(注: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第四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1245页。)通商大臣又换回到由两江总督兼任。在经历了由江苏巡抚接任的极短时期后,清政府在1861年1月成立了总理衙门,最终结束了由五口通商大臣办理清廷对西方外交的体制。之后虽仍保留了“五口通商大臣”一职,但实际上成为了“南洋通商大臣”的别名,仅仅变成了总理衙门之下的一个下属机构而已(注:《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五册,第343、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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