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制改革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西藏的行政与内地一体化,尤其是建置方面,原无任何基础。这注定了它的这一过程是缓慢而曲折的。
联豫对藏政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驻藏大臣的主事权力,对于恢复驻藏大臣的统辖权,改变往日“大权旁落”的局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正如联豫自己所说:驻藏办事大臣衙门的事务日益繁忙,“几与边小省无异”。(注:《联豫驻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8-169页。)
但是,联豫所推行的改革,也存在着很多弊端。就体制改革而言,即有单纯模仿内地和试图将藏官完全排挤出西藏地方政府决策层的倾向。西藏不同于内地,即使与新疆、蒙古等边疆地区相比也有很大的差别,它有延续数百年之久的政教合一的*权力结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与内地相去甚远。若无视这种差距,将清政府在内地实行的新政措施照搬到西藏,企图“以行省之实治之”,显然是行不通的。再则,进行改革,首先应争取西藏地方上层的理解与支持,而不应采取以武力“镇慑”的手段。但联豫不采取缓和的政策,不重视疏导以求得妥善解决,而极力主张派兵入藏“镇慑”,他说:“要之西藏之事,不用压力,则一事均不能办”;“一日无兵,则一日受侮,一处无兵,则一处梗化”。(注:《联豫驻藏奏稿》,第168-169页。)当时英、俄日益觊觎西藏,而西藏上层内部已经出现分离倾向,清政府派兵入藏,以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是完全有必要的,是无可非议的。但联豫请兵入藏的主要意图并不在于防英、俄,而在于“收回”西藏地方上层的权力。他在奏文中明确地提出:“藏中之事,惟有徐徐布置,设官驻兵,借防英、俄为名,而渐收其权力。”(注:《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1页。)此外,为摆脱西藏地方政府的牵制,达到“事权归一”的目的,联豫很少吸收西藏地方上层人士参与新政。西藏地方上层人士感觉到不能从新政中获得任何好处,反而面临着失去固有权力的威胁,于是他们对新政采取消极抵制的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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