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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港英政府早期华人管治政策的形成

时间:2007-3-10 10:47:30  来源:不详
信中所提到的仅仅是一个书面计划,当时在香港岛并未实施。其原因可能在于,港岛居民以渔民为主,他们常年出海,居无定所。约翰逊所制定的这种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付诸实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毕竟表明,英国人当初确实曾考虑让华人享有保持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

1841年1月至1842年8月间,由于香港岛的主权还没有明确,港岛华人的管治权和管治政策还是中英间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因此,当义律提出要用中国的法律习俗来管治华人时,英国政府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也没有进行什么干预,以免激怒早已不满的清政府。但随着《南京条约》的签订以及英国对香港岛主权的合法化,在华人管治政策问题上,英国政府从本国利益出发,开始了一种全面的干预,并对港英当局华人管治政策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香港岛的华人管治政策问题,随着1842年8 月以后香港岛地位的明确化,逐渐提上了现实的*日程。由于中英两国政府在态度上的分歧,这个问题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南京条约》答订以后,璞鼎查没有马上返回香港,而是继续逗留南京,同清政府代表耆英在华人管治政策问题上进行谈判。同他的前任琦善一样,耆英提出了港岛华人归中国司法裁判的要求,而且态度十分坚决。璞鼎查在回复中则要求把香港岛的华人分为永久居民和临时居民两类。他认为,永久居民理所当然地应受到英国法律的束缚,而那些临时居民,则受制于中国的法律(注:《璞鼎查致阿伯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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