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或能起一定作用,但有关改善人民生产、生活却全然无涉。可见其实质全在役民与制民。
清代的乡里组织较重要的还有乡约,但清之乡约职能已趋狭窄,重在教化,宣化上谕,成为朝廷、官府的御用工具[18]。
二、族权、绅权与土著自治
中国是个素重家族、宗族的国度,为海内外所公认,这也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鲜明特征。传统中国社会最小、最基本的构造单位是家或同财共居的家庭,它基于血缘关系和尊卑长幼的伦常原则而存在和活动,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坚固性。同时,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它又具有极强的扩张性,由家族而宗族。家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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