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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寺观的地产

时间:2007-3-10 10:50:28  来源:不详
士。[7]  康熙四十五年(1706),玄烨见白云观地基太狭,大兴土木,动帑葺治。[8] 乾隆年间,弘历又先后两次动帑重修。光绪中叶,白云观第二十代住持高仁峒(法名云峒,号云溪)通玄典,擅诗绘,与其戒友宫内大太监刘诚印(法号素云)同为慈禧太后所宠信,使全真派的影响达于内廷。 

有清一代,白云观的香火始终不衰,土地越聚越多。光绪十二年(1747)《白云观碑》碑阴刻本观地亩坐落契据清册:土地一百六十三顷五十七亩二分。其中房山县(丰台?)地二十二顷八十九亩,良乡县地三十三顷四十六亩九分余,武清县地四十三顷四十九亩五分余,顺义县地五顷九十四亩,昌平州地十六顷余,以及怀柔等州县。来源包括施舍地、典契地、自置地。[9]  

白云观各下院的土地也很可观。左安门内玉清观是白云观下院之一,该观自置、受施田产四十四顷七十八亩三分,除少部分在毗邻各处,多散布于朝阳门外大黄庄、孟家庄、京南赵庄、昌平州奤夿屯、通州小松垡村、朱家垡村、东安县夏家营、顺义县杜各庄等远近地方。玉清观监院由白云观派遣,土地则由本观承管,以所收租项,作为香供、岁修养众之费。土地红白契据多达九十五张,俱存白云观。[10]  

    白云观下院并不限于京师,远在山东济宁州的常清观也是它的下院。成为下院的条件:“彼中住持,永遵白云规约”。[11] 在经济上也受上院控制。  

如上考察,拥有大地产的,大多是与清最高统治集团关系密切的古刹名观。其大地产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寺观的地产愈大,来源愈多,空间上的分布就愈广。岫云寺的土地东到卢沟桥,南到良乡,西南到涿县,北到延庆,方圆几百里。云居寺的地产,坐落在阜成门外,京郊新城县栗各庄、龙堂村,通州南共吉店村,固安县西蛮子营村、苏家桥村,涿州乡社村、为坊村等处。白云观的地产散布于房山县(丰台?),西便门外南圈,广安门外董家口村,京西冉家村,以及良乡、武清、顺义、昌平、怀柔等州县。雍和宫的地产分布最广,包括容城、定兴、霸州、任丘、固安、遵化、滦州、怀柔、东安、雄县等畿辅二十七个州县 [12]。再次,寺观的大地产,通常由畸零的地块组成。以著名的红螺寺(又名资福寺)为例,在嘉庆八年(1803)至道光九年(1829)的二十六年中,共受施地二十五顷七十三亩,由一百一十六段组成。[13] 地权的不断转移,破坏了土地关系稳定性,应是导致这种现象的基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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