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代中国不缠足运动成效的评估,既存的研究似乎多比较乐观。笔者曾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全国性反缠足努力进行过一些初步的探讨,结论是不缠足运动的成效似不如以前所认识的那样大(注:杨兴梅:《南京国民政府禁止妇女缠足的努力及其成效》,《历史研究》1998年3期。)。本文将探讨的时段回溯到晚清,而将眼光下移到位于西南的四川省,利用地方档案和当时出版物中的第一手资料,初步构建晚清四川民间与官方反缠足努力的大致进程,并简单观察其成效,希望能多少增进我们对近代四川不缠足运动的整体认识。
同时,这样一个相对更具体细致的区域性考察,似也能为我们提供整个近代中国反缠足运动中过去较少为人所知的一些面相:比如晚清省、府、县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反缠足措施,就是既存研究中至为薄弱的层面;而官方参与后反缠足方式从劝到罚(当然仍以劝为先导)的发展过程,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劝与惩两种途径的选择,特别是由何者来主持控制惩罚而引起的争议,其实也是晚清官绅之争的一种表现形式,从中亦可见清季官绅权力的调适与再分配的不少面相)。禁罚方式的确立对民国反缠足努力的影响甚大,随着官方作用的日益增强,在整个反缠足运动中明显可见禁罚成分越来越重,并成为民国官方反缠足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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