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2/1075。)。这是目前所见四川最早的不缠足团体,也是维新时期全国不缠足运动的源头之一(注:参见闵杰《戊戌维新时期不缠足运动的区域、组织和措施》,《贵州社会科学》1993年6期。)。戊戌维新时期,来川的外国传教士也提倡妇女天足。1897年英国立德夫人在重庆倡导天足会,订会章11条,规定“入会者女不得缠足、子不得娶缠足之妇”,会员之女凡10岁以下一律放足,还“招集会侣,演剧开会”。英牧师嘉立德刊印《放足歌》100册,送渝报局散发(注:《天足渝会简明章程》,《渝报》9册;“本省近闻”,《渝报》5册,均转引自隗瀛涛主编《重庆城市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1年,458页。)。1898年初,巴县、江津、富川、营山、长汀五县士绅梅际郇等18人,在重庆成立天足渝会。至1904年,“挂籍入会者已三百余家,其所生女子并不缠足,已缠而复放者计已百余人”(注:《天足渝会启》,《渝报》9册,转引自闵杰《戊戌维新时期不缠足运动的区域、组织和措施》;“新闻”,《四川官报》戊申(1908年),2册,转引自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630页。)。
到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期间,慈禧太后于光绪二十七年(1905年)末颁布谕旨,许满汉通婚,并云“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断不准官吏胥役,藉词*扰累民间”(注:朱寿朋编、张静庐校点《光绪朝东华录》4册,中华书局,1958年,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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