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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劝导到禁罚清季四川反缠足努力述略

时间:2007-3-10 10:50:53  来源:不详
家的已不利操劳,贫贱女子还要耕田工作,缠足者比男子加倍辛苦;3.缠脚使全身气血不通,痛比刀割而无药可医;4.小脚难以逃避水火盗贼等各种灾害。告示要求“自示之后,尔等父教其子,兄训其弟,亲戚朋友时时谈论,大众齐心,并妇女孩子们委婉开导”,劝谕妇女放足(注:“四川总督锡良劝禁男子吸烟妇女缠足通俗告示”,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南充市档案馆档案,清1/16,91/682。)。这份告示只针对女子缠足的苦立论,完全未与强国强种相联,也不像岑春煊那样强调士绅的责任,在整个反缠足运动中相当少见。

这一告示每县下发60张,规定“遍贴城乡市镇,并酌量分交公正绅耆代为讲说,俾众知”。各地须将“奉到告示日期、张贴处所及发交某绅具报查考”。虽各县执行情况因材料缺乏不太清楚,从南部县的报告看,该县于6天后奉到总督命令,即将告示“派干役驰赴各乡场市镇督饬场总张贴晓谕”,并将告示张贴在县城照墙、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碑院寺、楠木寺等处(注:“南部县申请督宪察考札”,光绪三十年(1904年)年三月,南充市档案馆档案,清1/16/91/682。),似乎执行得还较迅速。也许是追随总督的举动,华阳县令也于1904年以白话告示“劝戒妇女缠足”(注:《警钟日报》1904年6月16日,《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下册,869页。)。

到1906年初,保宁府所属阆中等九县的拔贡、贡生、禀生、增生、文生等30人,见川省“民智不开”,妇女“蠢愚”,“为父为夫者顽固尤其”,“社会之改良者卒鲜”,因而协恳保宁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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