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2月26日。)
革命党人缺乏与农民有联系的人物;而原先与革命党人有联系的会党、绿林,此时已是全力清剿的对象。农民没有在这次革命中得到好处,也没有看到任何希望。因为财政困难,广东军政府陆续恢复原已蠲免的加三粮捐、沙捐、酒捐、屠捐等苛捐杂税。农民最为痛恨钱粮征收中的陋规浮收,但“都督通告,暂照旧章征收,其丁米一切陋规,悉令化私为公”(注:《财政司呈复核议电白县令梁光xuān@①请除钱粮积弊豁免浮粮一案》,《广东公报》第14号(1912年8月14日。)。广东军政府大量发行的纸币不断低折,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清乡的军队焚掠滥杀,使农民有时甚至站在“匪”的一方反对“兵”。如1912年11月顺德甘竹黄姓被清乡军队*十多人,黄姓人为报复,烧掉军队营房。(注:《祸无了日》,《民生日报》1912年11月6日。)同月,李福林部在广州城北番禺县高塘清乡时,“乡人从匪拒捕”,“集众千余人,白旗招展,枪声隆隆,环向福军轰击”;(注:《乡人从匪拒捕》,《民生日报》1912年11月12日。)重现了清末乡民协助绿林反抗官兵的场面。
革命党人解散了清朝在乡村维持治安的机构,“将原有之乡团局绅、水军船只、汛防武弁、缉捕行营,凡寄耳目以为保良攻匪之机关,尽行裁撤”。(注:《请看总商会陈清乡办法》,《民生日报》19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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