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3月14日。)从这些标题不难想象,即使在大举清乡后,广东军政府对广州附近的乡村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控制。
在省城广州,广东军政府集中了大量军队、警察;为恢复和维护广州的治安,也采取了严厉的手段。负责广州治安的警察厅长陈景华曾不无自豪地宣称:“景华以*著,人所皆知”(注:《陈警厅之*谈》,《民生日报》1912年5月14日。)。他曾因两角戏院门票的细故*一名警察。(注:《警厅关于缉拿私烟公布》,《民生日报》1912年7月29日。)“共和同人总会”的创办人容舜卿被陈景华*,罪名不过是“在米埠河旁,勒令水面船户挂号编籍;其章程有云非入会不能平等自由、非入会不能保护生命财产等语,”(注:《*立会敛钱之容舜卿》,《民生日报》1913年5月14日。)洗涌铺户选出的乡约议事会议长、医生谢石村以“私自设会,每人收银五角;招集河南洗涌一带无赖,以与街坊为难”的罪状被捕。(注:《警察厅宣布谢石村罪状》,《民生日报》1912年5月22日。)谢被捕后,“约中各铺户联盖图章赴保”,但因谢同陈景华顶撞,仍被*。(注:《广东临时省会议事录》,广州清风桥文茂印务局承印(未见年月),第67~76页。)当然,被处决的多数是会党、盗贼与有*等违法行为的人,但无论按清朝还是民国的法律,这些人多数罪不至死。陈景华的解释是“为维持治安计,不惜牺牲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