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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捷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以广州地区为例的个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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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1: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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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5月16日。)甚至出动军警禁止端午龙舟竞渡;(注:《水陆两警察禁止竞渡》,《民生日报》1913年6月11日。)让军队“禁止闺女参神”(注:《军队劫掠派员彻查》,《香港华字日报》1913年4月15日。)。广东军政府对舆论的控制比北京还严。例如,广州的《总商会报》、《公言报》、《佗城报》因为在军政府解散民军时作了不利于陈炯明的报道而被封禁,《佗城报》编辑发行人陈听香还被处决,(注:《专电》、《粤都督*报馆发行人》,《申报》1912年3月23日、4月16日。)开了民国时期记者因新闻报道被*的先例。《总商会新报》因“于前总统孙中山任意诋毁”被封禁。(注:《诋毁前总统之报馆勒令停版》,《时报》(上海)1913年1月14日。)革命党人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居民对共和制度以及革命党政权的认同,培养居民的新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
为防范有组织的反抗活动,广东军政府严禁各种会党。(注:《粤都督严禁三合会》,《时报》(上海)1912年3月31日。)对“私自立会”者动辄处以死刑(前文提到的容舜卿、谢石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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