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公平正直的乡绅,所以,乡村地区或者是旧绅仍在管事,或者是“浮浪之徒,乃起而代之,施施然自封乡绅之列,武断专横,视前为甚”(注:《乡绅与乡治之关系》,《民生日报》1912年8月16日。)。民国初年广州附近的乡村地区较清末更为动荡,这些新旧乡绅并没有足够的权威;他们的横行霸道,又使乡村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从而使秩序混乱的状况加剧。
政府清乡的主要的办法是出动军警清剿盗匪,随意击毙“拒捕”者,并厉行处决被捕者。朱执信负责广阳绥靖处时,“*不知凡几”。(注:①《粤省之军政界内幕》,《时报》(上海)1912年12月3日。)他的继任者周之贞也是“奔走指挥,*如草”(注:钟荣光:《广东人之广东》,1913年印本,第6页。)。总绥靖处、各路绥靖处、海军司、警察局以及各县长、清多军队的指挥官,实际上都有处决犯人的权力。(注:例如,顺德县长吴非“到任月余,所杀不下百人,因此大得绅士欢心”(《顺德大开杀戒》,《民生日报》1912年8月12日)。东莞县长岑学侣上任8个月处死188人,其中“以*被杀者”61人(《岑学侣大骂伦耀华》,《民生日报》1913年1月24日)。)军政府明确规定,“*盗会斗”案件一律按军法执行,无需依照法律审理,被告也不准请律师辩护。(注:《司法司谕》,《广东公报》第8号(1912年8月9日);《军法局不准律师辩护》,《民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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