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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捷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以广州地区为例的个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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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1: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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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时士绅普遍受到冲击,时人说:“自反正以后,从前正绅,既多遭盗贼蹂躏,逃亡殆尽;其未遭挫折者,亦以亡清头衔,不足以慑服乡里,且鉴前车,不复敢挺身任事,于是地方办事机关,扫灭净尽……此地方之不靖,固所由来。”(注:《论治粤政策亟宜维持人民生计》,《民生日报》1912年5月9日。)革命党人出于自己的*理念,在*、文化等方面都实行了打击、限制士绅的政策,例如,顺德的东海护沙局是广州地区士绅最大的武装,军政府曾下令,“所有从前设立之护沙局所,自应一律裁撤,其各沙护勇,亦应妥为遣散,不准擅收各种沙费,嗣后一切防缉事宜,统由广阳军务处办理,以一事权”。(注:《彼此争权攘利结果》,《民生日报》1912年5月23日。)但是,在清乡时各级政府却不得不重新向士绅求助。南海县长卢梭魂(一个小有名气的革命党人)出告示说,“前清州县,事事会营,犹赖乡局为耳目之司。居今要政,乡先自治,固结民团,规划视乎乡情,监督权由政府”;宣布要“按日接见县属各司乡局董,藉征政见”。(注:《卢梭魂之通告》,《国民报》1912年7月25日。)顺德县长吴菲重用清朝时的“虎绅”,清末清乡时“滥杀梓里”的羊额乡绅士何某,又重新统带清乡的团队,而且对“与士绅为难者,次第报复”。(注:《虎绅荣归》,《民生日报》1912年8月1日。)顺德三十六乡办团,以“亡清绅界之屠伯”刘月波等16名“旧绅”任团长。(注:《互相报复》、《三十六乡办团》,《民生日报》1912年6月6日、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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