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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秉键晚明清初江南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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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秉键晚明清初江南 打行 研究(之一)

时间:2007-3-10 10:51:47  来源:不详
孝:《徭役议》,《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三《户政八》。)地主城居化,促进了城镇的繁荣。在“新事百端”的江南城镇中,官绅地主虽然极大地满足了生活欲求,但也遇到新的问题。

    首先,他们面临佃仆的威胁。江南土地高度集中,“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这些佃作者既包括原无田产者,也包括“投靠”而来的奴仆。豪绅徐阶、董份、董其昌家,投靠家奴皆达上千。方其乡居之时,乡绅与佃仆的关系相对密切,这些佃仆不仅为他们耕作土地,而且充当他们的“自卫力量”。然而,随着城居化的推进,主仆关系不仅因城乡地域差距而日益松驰,而且因地租日重而不断恶化(注:江南不仅以赋重为时人瞩目,也以租重为人诟病,史籍多有记载。如《日知录》卷十《苏松二府田赋之重》云:江南“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主奴关系因此由“相资相养”一变而为“相猜相仇”(注:细田浩二:《明末清初江南にぉける江南地主奴仆关系》,载《东洋学报》50卷3号,1967年。),佃户抗租事件时有发生,“差役不敢至其门”(注:《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六七六《苏州府部·苏州府风俗考》。)。如万历年间,无锡县“佃田者不输租”(注:万历《无锡县志》卷四《风俗》。)。天启四年,吴江县佃农“不辨荒熟,概不完租。”崇祯十一年,吴县横金各乡农民结党抗租,“田主有乡居者,征租于佃户,各佃聚众焚其居,抢掠其资。”他们在唐左耕等人率领下,“纠合沿湖三十余村,刑牲誓神,村推一长,籍罗姓名,约佃农勿得输租业主,业主有征索,必沉其舟,毙其人,愚民煽惑,挥戈执械,鸣金伐鼓,聚及千余,焚庐劫资。”(注:叶绍衷:《启祯记闻录》卷二。)尤其在明末,江南普遍出面了抗租奴变,嘉定、金坛等地“群奴揭竿倡乱,邑绅尽受其殃……捕其主拷掠索身契,众千万人,邑令不能剿。”(注:转引自谢国祯《明末清初的学风》,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1页。)

    其次,他们面临游民、饥民的威胁。如前所述,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城镇多有游民集聚。嘉靖三十八年,苏州“城中游民结聚成群,随路抢夺。”(注:《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六八七《苏州府部》。)徐阶家居时,“时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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