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大家构建更新更科学的社会史体系,有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社会史是社会的历史学而非历史的社会学。
历史学与社会学作为两门不同的社会科学,呈现着不同的学科结构。历史学侧重于研究社会的“历时态”;社会学侧重于研究社会的“共时态”。社会史作为历史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它理应具有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历史学的“历时态”与社会学的“共时态”有机地结合起来。但这种结合,不是机械地拼凑。它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独有的特征。社会史的根本属性是历史学。用较严谨的语言表述,即社会史是社会的历史学,而非历史的社会学。社会史这一学科特性,决定了社会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由历史看社会,以社会的历时性发展为主线。
第二,社会史的研究要适度地运用社会学的知识,合理地借鉴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
如前所述,社会史作为历史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社会的历史发展。因此,在社会史的研究中,在构建社会史的科学研究体系中,运用社会学的知识,借鉴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问题是借鉴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一定要适度。要从史学的意义上对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重新锻造。换句话说,一定要对社会学的知识赋之以历史内容,并将其与传统的历史学知识联系起来,使之成为社会史知识。切忌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滥用社会学的概念与词语;二是用社会学的理论架构来套社会史框架。
第三,要认识到社会史截取的时段不同,其研究体系也要有所不同。
从社会史学科建设上讲,具有完整学科体系的社会史研究,不是指社会史的微观分解研究,而是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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