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不然,直壹视而平施之耳。日中为市肇自神农,盖与耒耜并兴,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农故而毕蠲;乃若讥而不征,曾不失为单厚。及夫垄断作俑,则以其贱丈夫也者而征之。然而关市之征,不逾什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负于农”(注:《太函集》卷65。)?在这里,他明确反对传统的“重本抑末”政策,主张“壹视而平施”,农商“交相重”。汪道昆为了进一步说明他的“交相重”思想的正确性,又把商贾对国家的贡献作了具体阐述:“今制大司农岁入四百万,取给盐鹾者什二三。淮海当转毂之枢,输入五之一。诸贾外饷边,内充国,lù@①力以应度支”(注:《太函集》卷66。)。汪道昆的农商“交相重”的思想,比明末黄宗羲提出的“工商皆本”的思想要早约一百年。
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徽州人否认士贵商贱、批判农本商末的传统的价值观,宣传“士商异术而同志”、农商“交相重”的新的价值观,但是我们还不能说他们已经建立起与传统截然不同的新的价值观体系。因为他们的新价值观并未完全摆脱传统思想的藩蓠,如他们的立论依据仍然是儒家的理念,他们对商人、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还依然是以传统的“士”、“农”为其参照系等等。尽管如此,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徽州人的这种价值观毕竟已与传统有别,是当时传统社会中出现的一股清新之气。
也正因为这种新的价值观没有对传统的价值观采取简单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对传统的价值观进行改造、变通和融合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它就很容易为传统社会中的徽州各阶层所接受。事实的确如此,大量的史料表明,通过广泛地舆论宣传,到明中后期,在徽州地区,传统的价值观已为新的价值观所替代,新的价值观念在徽州地区已深入人心。嘉靖年间学者唐顺之指出,当时徽州“即阀阅家不惮为贾”(注:唐顺之:《荆川先生文集》卷15《程少君行状》。)。文学家归有光说,当时徽州“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注: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寿序》。)。新安璜上程氏在宗谱中明确规定:“士农工商,皆为本业”(注:《新安璜上程氏宗谱》(明刊本)卷首《家禁第十》。)。明中叶歙商许西皋则公开宣称:“人之处世,不必拘其常业,但随所当为者,士农工贾勇往为先,若我则业贾者也”(注:歙县《许氏世谱·西皋许公行状》。)。这些都表明,“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注:许承尧:《歙事闲谭》第18册(清末稿本,藏安徽省博物馆)。)。新的价值观念已替代传统的价值观念成为徽州人行为方式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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