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商业价值观的宣传和接受,减轻了徽人从商的心理压力,这是明清徽州商业社会形成的思想基础。
二、财富与社会地位的失衡·渴望 尊重·夸富斗靡的行为方式
新的商业价值观的宣传和接受,使徽州地区掀起了经商的热潮,到明中后期,徽州已形成了“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的局面(注:王世贞:《yǎn@②州山人四部稿》卷61《赠程君五十叙》。)。凭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拥有文化知识的优势,徽州商人在商业经营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许多人成为拥有资本数百万、上千万的富商巨贾,所谓“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他二三十万,则中贾耳”(注:谢肇zhè@③:《王杂俎》卷4。)。然而在传统社会中,徽州商人却不能获得与其财力相适应的社会尊重和与其财力相匹配的*地位。这就使得经商致富后的徽商产生了新的心理失衡。于是为了进一步平衡心理,徽州商人又根据人们内心深处所固有的对财富和荣华的渴求和羡慕,将经商得来的一部分利润在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上极尽奢侈,以此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存在,引起社会的注意;同时他们又不惜消费巨额钱财,千方百计的攀援*势力、谋求*身份,以显示其身价。这些都是经商致富后的徽商渴望社会尊重的心理特征在行为倾向上的表现。正如早期西方经济史学家费迪南多·加利亚尼(1728-1787年)所说的:出人头地,在社会上保持优越地位,是仅次于性欲的“最强烈的愿望”,而奢侈是博取荣誉、尊重等等的重要手段(注:费迪南多·加利亚尼:《货币论》,A·E门罗编:《早期经济思想》,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45页。)。
徽商的奢侈性消费是从明中叶开始的,与该地区出贾人数的不断增加,商业资本的急剧扩大相同步。正如嘉靖万历年间歙人汪道昆在其《太函集》中所说的:“(徽州)纤啬之夫,挟一缗而起巨万,易衣而食,数米而炊,无遗算矣。至其子弟,不知稼穑之艰难,靡不斗鸡走狗,五雉六枭,捐佩外家,拥脂中gòu@④”(注:《太函集》卷18。)。此时,徽商“第蒙故资,大多以奢溢而快一逞”(注:《太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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