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时尚往往藏有虚假因素,与人们的观念水平存有差异,因而尽管标新立异,也不免时时处处露出马脚,闹出令人捧腹的趣事来。“最可笑者,新郎高冠峨峨,履声□□,在前面视之,固俨然一新人物也。讵知背后豚尾(发辫—引者按)犹存,红丝辫线,坠落及地。”至于新郎的四个陪宾,更复形形色色,无奇不有。此四人中,“有西服者,有便服者,有仍服满清时礼服者。”(《中华全国风俗志》第三册,下篇卷三、卷四、卷三。)这种非驴非马的风尚,恰巧说明了处于亦新亦旧时代的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纷乱复杂、不断兴替的社会标准前,纷纷做出最适合自己选择的情形。换言之,它反映了变动社会的多种现象。
与资产阶级一掷千金的豪侈截然相反,广大农民阶级在婚事上则变得更加艰难,突出表现就是民初早婚的盛行。据民初司法部门对赣南地区的调查称,当地“收童养媳者几乎十而五六,童养媳之外,又有所谓花等女,亦曰望郎媳,亦居十之三四,正式婚配除巨宦外,不过十之一二也”(《民商事习惯调查录·赣南各县习惯》,山西大学图书馆藏。)。山西早婚更普遍,女子往往至十一、二岁时便要出嫁成“娃娃亲。”这就是民初社会婚姻状况的真实写照。也是对资产阶级革命派所谓“革命成功”的辛辣讽刺!
封建婚姻的普遍危机与新式婚姻的渐次实行,还影响了人们的贞操观念,冲击了封建的旌表制度。辛亥革命以后,各地出现的贞节烈妇虽然不少,但“好褒扬之虚名。而自戮其生命者,迥不及清代之众多。”(赵风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李宗一先生在《袁世凯传》中曾写道:辛亥革命高潮时,“封建的等级伦理观念,也不再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尤其是在革命浪潮所直接波及的南方各省,自由平等的空气更为浓厚,……贞节牌坊被砸毁,人们的思想来了一次大解放。”北方以山西徐沟县为例,光绪以前,待旌与已旌之女子共一百九十余人,但“光绪以后,至清末于卷中调查所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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