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十一月,两江总督端方会同苏抚陈启泰奏请朝廷谕允官商合办南洋劝业会,阐明:“应仿照各国通例,官任补助,不使商本所亏……官商联络一气,摒除积习,和衷办理,以期于实业前途大有俾益。”(苏州商会档案,87/33。原件藏苏州市档案馆,前一号码系案卷号,后为页码。)经朝廷谕允后,官商双方预算劝业会开办经费共50万元(后增至70万元),各筹一半。“万一设有亏耗,议定在官股二十五万元中照数填补,作为补助,务使商股本利二项不至有亏,以昭信用。”(苏州商会档案,87/35。原件藏苏州市档案馆,前一号码系案卷号,后为页码。)
上海、南京和苏州等地的商务总会除负责筹集资金,还派出专人担任劝业会董事和坐办,承担了具体筹备工作。为使这次造端宏大的盛会取得圆满成功,其余各地商会也积极响应配合。奉、直、豫、秦、湘、鄂、滇、蜀、粤等省的商会,都先期举办出品协会征求赛品,择其优者运往南京参赛。两江所属各府、州则分别举办了30余次物产会,陈展和选拔当地名特产品。经过官商一年多的联合筹备,南洋劝业会于1910年6月正式开幕。会场占地七百余亩,共设有九个不同类别的展览馆和一个劝工场。另设暨南馆一所,陈列海外南洋各地侨商之出品;参考馆三所,展出国外商品。此外还有三个特别馆。全部陈列物品计分24部,42类,其规模之大和种类之多,均属前所未有。
显而易见,20世纪初民族工商业获得一定发展,与商会的成立和官商关系的改变不无关联。清政府以法律形式承认了商人的合法社会地位,由抑商困商一变而为奖商恤商,并采取切实措施改变官商之间的隔膜对立。加之商会努力维护商人利益,从而一定程度地消除了工商业者的畏怯心理,使其增强了投资兴办实业的信心和热情。诚如时论所称:“朝廷振兴商务,设立商部;各省竞开商会,争研商学,将由此省自为会,家自为学,推之府厅州县,所在而有孜孜焉谋兴实业,建公司、开工厂,合群力以赴之,如水奔壑。”(《时报》1904年9月8日。)
还应该指出,以往许多论著所强调的对这一时期民族工商业发展起了明显推动作用的收回利权运动,实际上也是商会成立之后,在官商的共同努力之下开展起来的。为了满足商人兴办铁路的要求,清政府于1903年底颁布了铁路简明章程,允许商人集股设立铁路公司,承办本地铁路,从而为收回路权运动的兴起开了绿灯。许多省份的绅商自办铁路,是经商会联络,由所在督抚出面奏请清廷批准的,此外商部也发挥了重要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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