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还未能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的近代自然科学,包括农业的近代经营管理方式和耕作、灌溉工具开始传入中国,农村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况随着国内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加深而开始发生变化。但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系统并没有被打破。尤其在广大农村,“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93页。)。农民在外国侵略者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下,处境更为恶化。
在乡村,田地不仅仍旧由少数人所占有,而且土地集中的趋势还不断加剧。当时,除了地主、商人兼并土地外,许多官僚军阀,特别是新崛起的湘、淮军官僚、北洋军阀以及后来的国民党大员们还大量的购置田产和强占民田。如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曾国藩及亲属在湖南湘乡、长沙一代就拥有田地一万三千多亩,淮军头目李鸿章仅在合肥占地就达六十万亩,民国年间,袁世凯在家乡占地四万多亩,曹锟弟兄在天津静海大肆低价购买和抢占土地,成为当地最大的地主。旧中国农村在有名的大地主中,几乎找不出几家不是出于军阀官僚的。加之外国教堂遍及全国各地,它们“各领有蒙地数百千顷,筑室耕田”(《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238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致使农村佃户剧增,租额极高。同时,清政府及后来的民国政府赋税苛重,再加上列强入侵,军阀混战,使得农村经济倍受摧残,农民生活痛苦不堪。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不可能得到什么改善。
从近代农村的生产方式来看,农民经营土地的方法照样“因袭着几千年以来的古法;与近世科学,差不多还不曾接触着”(《东方杂志》第19卷、第16号,第12页、19页。)。旧中国农村,小农和中农的经营占最大势力,据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农商部统计,当时全国耕地还不满十亩的农家,占全体农户的三分之一以上,百亩以上的农户仅占百分之五(《李达文集》第一卷,第398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在地主中,小地主数目也比大地主大得多。毛泽东同志在1926年估计,当时小地主户数在全国至少有二百万以上,他们多为力田起家,即自耕农上升而来。这些地主一般也兼自作农,其生产方式与农民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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