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豫义庄是乡绅潘曾沂于道光七年(1827)在他的家乡苏州,“罄其田二十有五顷”建成的[2],以备里中荒年平粜及诸善举之用[3]。潘氏乃当时吴中望族,其祖上居于徽州歙县大阜村,明末清初,移居苏州,故称大阜潘氏。自乾隆中叶开始,该家族逐渐发达,科第昌盛,人才辈出,有清一代,共出进士8人,举人16位,其中有状元、榜眼、探花各一名,而尤以状元、乾嘉道咸四朝元老、大学士潘世恩声名最著[4]。曾沂即其冢子。曾沂,字功甫,号小浮山人,自幼丧母,小时候很长时间居于乡里,在其祖父母膝下长大。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中式,二十五年,其父在京为他报捐,得授内阁中书,次年离乡赴任。但他无意仕宦,不求闻达,“居辇下三载,多交布衣而避津要”[5]。道光四年(1824),以为其祖父祝阴寿为由,乞假南归,从此绝意宦途。又三年,请诸其父,捐建丰豫义庄。
义庄建立后,曾沂“详定章程,悉心经理”,很快就使义庄的运营步入正轨。建庄次年开始推广区种法。道光十一年(1831)吴中大水,义庄于翌年春行平粜、赈济之举[6]。此后至少一直到曾沂去世,史籍中多有关于义庄行善举的记载。其社会救济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荒年平粜、赈济。这是义庄最基本也最主要的功能之一。曾沂在他的《丰豫庄本书》[7]中明确说:“本庄义田积谷,专为将来就近地方减粜而设。”道光十一年吴中大水,次年“米价昂贵,本图有平粜之举。”以后遂为例举。并且由于义田租入有限,义庄还采买平粜,比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时吾吴米价昂贵,特采买籼米三千余石,平价出粜,以冀流通”。平粜之外,还对极贫者施赈并留养灾民。如道光十二年,在平粜之余,“又择城中极贫者六千余口,给以票据,按期在天后宫发钱”。道光十一年冬,“江北灾民踵至,首倡留养之议,独任四千余口”。二十八年(1848)秋,“资养江北灾民”[8]。
2.弛免田租。丰豫义庄招佃租种,“岁小歉,辄弛佃租”[9]。首次于道光十三年(1833)“全免本年田租,自后十余年,统计免收之数不下四五万石”[10]。这与当时一些慈善机构追比佃租异常凶狠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救济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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