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义庄尚未建成之时先捐建了用于社区而非宗族救济的丰豫义庄。而且遵祁建松鳞义庄时,也仅捐田200亩,捐助资产不仅无法和遵祁一家相比,甚至还不如势力最弱的奕藻一支[37]。这不*人想到世恩一家是否对宗族事务缺乏兴趣?然而考诸文献,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目前正式刊行的《大阜潘氏支谱》首刊贡湖公之短序,而以世恩之序紧随其后。世恩和曾沂死后在家祠中均配享甚隆[38],这表明他们在家族中地位甚高。事实上,他们对家族事务也是十分关注的。曾沂曾于道光十年“奉严命”首先开始编修族谱[39],后来正式刊行的“支谱”,就是以曾沂所修为蓝本纂成的。据《小浮山人年谱》记载:曾沂对族中之贫无力者,“凡有商必竭力以图之,虽屡渎弗厌也”。对松鳞义庄的筹建,世恩、曾沂也都十分关心,世恩曾“谕令曾沂捐田二百亩为贫族子读书公产”[40]。曾沂则亲自参与谋划,冯桂芬尝谓其“谋于族立松鳞义庄”[41]。而且从《西甫文集》和《东津馆文集》中保留的一些书信看来,他们两族支感情颇笃,交往甚密。
(附图 {图})
资料来源:《大阜潘氏支谱》正编卷一、卷二,《世系图》。
由此看来,无论是赡族的松鳞义庄还是惠及邻里的丰豫义庄,都可能出于当时族中地位最高的潘世恩的安排。而之所以作这样安排,或许是因为贡湖公有什么遗命,或许是出于遵祁是长房的考虑。但不管怎样,曾沂和遵祁在分别建庄时存在着某种分工当无疑问。陈奂在《松鳞义庄·义田记》中也提到这一点:“当是时,从兄曾沂设丰豫备荒仓,急及邻里乡党;而惠族事,遵祁等必咨询焉……”[42]因此,尽管义庄一直都是在曾沂的直接领导下发挥作用,但也仍不能将它仅仅视为曾沂个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他只不过是在代理家族所赋于他的权力而已。由此可以看出,乡绅的社会救济行为往往是在以家族力量为基础的背景下展开的,可以说是一种家族行为。
三、创建义庄的背景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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