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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之谦《论学丛札》看
赵之谦《国朝汉学师承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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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之恒清初内蒙古地区流民问题析论

时间:2007-3-10 10:53:25  来源:不详

    流民,学术界一般认为是指那些失去土地而无所依附、被迫流亡他乡的人群。曾有学者将流民的涵义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1)丧失土地而无所依归的农民;(2)因饥荒年岁或兵灾而流亡他乡的农民;(3)四处求乞的农民;(4)因自然经济解体的推力和城市化的吸力而盲目流入都市谋生的农民,尽管他们有可能还保存小块土地[1](P3)。以上第(4)条“自然经济解体”主要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冲击的结果,已带有鲜明的“近代”色彩,显然已超出本文讨论的范畴。

    从上面对“流民”的界定中,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生产者的农民与自己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分离,成为流民的基本特征,而“丧失土地”、“饥荒年岁”和“兵灾”正是导致大批流民出现的主要原因。下面就清初流民的成因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丧失土地

    在封建社会,自耕农、半自耕农丧失土地主要由于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凡所以养生者,不地著则不得也”[1](P5),这句话说出了当时人们对土地重要性的认识。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失去土地,就失去了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作为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一直是社会的最主要的生产手段和财富的最稳妥保障,因而便一直是封建社会中各种形态财富的最后归宿”[2](P191),自然成为统治阶级掠夺的主要对象。

    明末天启、崇祯两朝土地兼并已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地主阶级无休止地追求财富,所谓“求田问舍,而无所底止”[3](P8),造成了农民大量失去土地,身无立锥之处,被迫流散四方。这种长期郁积起来的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终于酿成了轰轰烈烈的明末农民大起义。

    清王朝建立后,随着满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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