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合法财产并被迫服从于别人的人。由于中世纪初期斯拉夫人的多被奴役,所以"sclāv(us)"一词还被用作指称斯拉夫人的专门用语。进入近代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和民主思想的传播,"slave"的涵义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专门指那些作为他人合法财产并被迫服从于他人的人,而泛指那些辛苦工作而得不到正当回报的人,以及过度地依赖其他人或事,或者被其他人或事所控制、失去自主性的人。
在中国历史上,“国民”与“奴隶”两个词汇出现后,其基本内涵历两千余年而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启蒙思想的传入以及国人的自我觉醒,其内涵开始发生变化。换言之,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国民”与“奴隶”逐渐取代了中国古典意义上的“国民”与“奴隶”。
二 清末“国民”与“奴隶”二词内涵的转化与风行
有人认为,“国民”作为一种近代资产阶级的社会观念是从日本传入的,传入的时间当在清末维新运动兴起之际,标志则是康有为1897年撰写的《日本书目志》中列举的《国民之本议》、《国民之真精神》、《国民修身书》、《国民道德论》、《国民与国会之关系》等书。事实上,早在鸦片战争前,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境内创办的第一份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及其编写的《万国地理全图集》等书刊中,就曾提及“国民”一词。鸦片战争后,魏源的《海国图志》、王韬的《法国志略》和《普法战纪》、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及广学会出版的《泰西新史揽要》中,也曾多次使用“国民”一词。至于戊戌时期,在《日本书目志》问世前,《时务报》“东文译编”栏目曾多次提到日本的《国民报》、《国民新报》、《国民友志》、《国民杂志》等报刊。1897年10月梁启超在《时务报》发表的《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一文中介绍欧洲各种政体时也曾提到“国民”一词。(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第10页。)所以,具有近代意义的“国民”一词,早在鸦片战争前即由西方传教士传入中国,而不是在维新运动期间由日本传入的。清末“国民”作为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新名词”,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是在1899年以后,具体说来是在1899年到1903年前后。而该词汇之所以能够风行起来,固然与梁启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绝非梁氏一人之功。梁氏当时曾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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