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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双林 龙国存 国民 与“奴隶”——对清末社会变迁过程中一组中坚概念的历史考察

时间:2007-3-10 10:53:56  来源:不详
的一系列文章中对这一“新名词”频繁使用、阐释,其他人也曾同样对这一词汇频繁使用、阐释。如当时不仅与梁氏同道的麦孟华频频使用“国民”一词,并对其内涵作了界定,与梁氏异途的革命党人还创办了《国民报》和《国民日日报》。前者相继刊登了《原国》、《说国民》等文,而《国民日日报》在发刊词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国民’二字之义与范围,东方民族之所不能解也。”作者表示出版该报就是要“解说国民二字,以饷我同胞”。作者还断言,此报出世之期,亦即“国民重生之日”(注:《国民日日报发刊词》,《国民日日报汇编》第1集,中华民国史料丛编本。)。到1903年,上海各界还成立了“国民公会”。尽管这一组织存在的时间不长,但由此可以看出“国民”一词在当时流传之广,影响之深。换一句话说,正是由于保皇派、革命党人及其他人士的共同努力、鼓荡,“国民”一词才流行起来,成为知识界最常用的词汇之一,“国民”问题也才成为“天下第一等议论”(注:《清议报》第30册,1899年10月15日出版。)的热点问题。

    一时,人们都在使用“国民”这一词汇,讨论与“国民”相关的问题。然则何谓“国民”?对此,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释。1899年10月,梁启超在《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之前途》一文中讨论国民与国家的区别时写道:“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注:《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之前途》,《清议报》第30册,1899年10月15日出版。)在这里,他虽未能提出“权利”与“义务”两个概念,但已经认识到国民有治国事、定国法的权利,有谋国利、捍国患的义务。后来他在《新民说》中讨论“国民”与“部民”的区别时,再次对“国民”一词作了界定:“有国家思想,能自布*者,谓之国民。”(注:《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第16页。)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具有国家思想,同时享有参政权的人,才是国民。

    除梁启超外,当时许多人也给“国民”一词下过定义。1900年12月麦孟华在《论中国国民创生于今日》一文中写道:“搏搏大地之中,界其国土,厘其风俗,异其语言,萃民人共同之团体,划然而自建为国。其国体虽有共和立君之异,其等族虽有贵族平民之殊,其执业虽有士农工商之别,其族民聚合,虽有人种宗教之不同,而凡衣食生殖于其国土之中者,即无不有国民之公权,即无不有国家之义务,总而名之曰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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