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粮,全部改折银两征收。官俸和军饷,也一律发银。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漕运官属悉行裁撤,漕运制度遂告废止。
总之,在漕运时代,北京的粮食主要靠漕粮来供应,天津的粮食主要靠市场来供应,天津仅为北京的漕粮转运站。而随着漕粮制度的终结和京、津粮食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这里的粮食供应系统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二、市场主导作用的发挥与民国时期京、津粮食供应新体系的架构
清政府所竭力维护的旧的漕粮运销体系,对于调节各地粮食供需的平衡,尤其是保障京城的粮食供应,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积极意义是不容抹杀的。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漕粮这种具有封建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性质的赋税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时代潮流了。漕粮折银后,京、津的粮食供应,便都转移到了依靠市场调节的轨道上来。
1900以后,天津的粮食市场在斗局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现了正式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大型商号。由于它的主要业务是以经营大米开始的,所以称之为大米庄。而实际上,就大米庄的经营内容而言,既有北京的小麦和杂粮,也有南方与国外的大米和面粉;就其货物的运输方式而言,既有车拉、船载的传统型内陆、内河运输,更有火车、轮船的现代化运输;就其营业的区域范围而言,北起长春和大连,南达上海和香港(注:朱汕洲:《天津粮食批发商业百年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8辑,第73页。),声势甚为浩大。稍后,北京也出现了从事类似业务的大米庄,但其规模和数量都很小(注:池泽汇、娄学熙、陈问咸编纂:《北平市工商业概论》,第295页。)。
京、津特别是天津粮食市场的完善,满足了漕运制度废止以后,京、津粮食需要进一步扩大的要求。同时,一个以天津为中心的、包括北京市和华北平原北部一些地区在内的新的粮食供应体系,也逐步架构起来。“天津(粮食)市场的销售对象,是北京、冀东及天津附近各县”,其销售数量为天津本市粮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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