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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们活动其中的社会空间看,城市自然社区表面上与乡村自然社区那种家族宗族乡族系列为主导的状况不同,似乎是官方出面组织的准政权机构——坊厢保甲系列占据了主要地位。实则不然,城市虽百业聚集、五方杂处,社会组织的实体却仍是家庭宗族乡族系列,或宗族色彩乡土色彩强烈的行帮组织。
城市土著居民的社会组织多保留着家族宗族乡族系列。这是由于很多城镇是农村集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膨胀升格而成的,原有的土著大族成了城镇的基本居民,他们往往本就是“开市者”而拥有集市资产——铺屋,或者自营工商,或者赁铺取租。租赁商铺的主要是外姓或外地人,这些人又各有自己的宗族乡族组织。如江苏嘉定方泰镇在康熙年间由“气象兴隆、树叶蕃衍”的陈严两姓创市,此两姓“以猗顿之术起家,为一镇领袖,一镇化之”,“各铺户皆日长炎炎,由是房屋陆续增添,街衢渐次改观,布庄开张,典商望风而至,百货骈集,遂成闹市”[25]。而马陆镇则有歌谣形容行业的家族色彩:“贸易财源赖布商,铺街老圃业成行。朱家茶食陈家酒,沈氏花行韩氏粮”[26]。
传统上以手工业为主要特色的专业化城镇更为典型,仍是宗族系列控制着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这是由于该地区的宗族垄断和控制了整个手工业流程。一般是巨族控制主要行业,如佛山陈氏把持铁冶业,梁氏把持陶冶业,景德镇冯余等姓控制陶瓷业等;寒族控制次要行业或手工业工艺流程中的某一工序、某一关键技术,如佛山有宗族世以挑泥业为业,景德镇章氏世以举火为业,魏氏世以结窑为业等,均世代相袭不传他人[27]。苏州织缎业中的“结综掏泛”业、“捶丝”业、“牵经接头”业、“上花”业,也“均系世代相传”[28],等等。这些具有排他性的宗族实际是共同承担着具有连贯性的手工业生产。为了协调这一矛盾,产生了凌驾于各宗族组织之上典型完备的乡族组织。如佛山,各宗族以玄武大帝作为共同的祖先,以灵应祠作为共同的大宗祠,称为“祖庙”。祖庙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明朝叫“嘉会堂”,清朝改为“大魁堂”,成员由各族族绅、耆老及工商大贾组成,负责“劝诱德业,纠绳愆过,风励流俗,维持世教”[29]。祖庙拥有尝产、义仓、铺舍、武装(忠义营),领导着地方*、经济和公益事业。所谓“事由斯会议决,地方公益其款亦从是拨出”[30]。而祖庙或者说乡族组织产生的契机,是明朝黄肖养起事时,阖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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