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贫富)从“家道中落”的困境中崛起的历程。也就是说,在分家人父辈为其兄弟分家、使之真正有了属于自己的新家庭之始,或曰分家人父辈旧家庭发展周期的终点和分家人自己新家庭发展周期的起点之时,由于旧家庭一份家产被诸子均分,就新家庭而言,其经济实力与旧家庭相比不啻陡落千丈。
2、分家人在经过一生的艰苦奋斗、重振家业后,又到了分家的时候。可以预见,经分家产生的新家庭重新面临“家道中落”的境遇。
3、序言的这一部分内容,多数有分家家庭世系的记载,而全都载明了分家家庭构成的现状,特别是参与分家的子孙的数目。从社科院经济所藏48件徽州分家文书[16]看,在“有产”的前提下,每个家庭均欲早婚多育,而子弟数量(减去夭殇者),一般听其自然。除了极少数人娶有庶妻或妻死续弦,子弟数量超乎寻常外(当然,这类家庭通常是经济实力强的商人家庭,如休宁陈士策二妻九子九房,是所有48个家庭中子孙最多,人口最多的家庭,也是所有48个家庭中的首富),上等家庭(减去陈士策家)平均每家3子;中等家庭(减去二妻十一子的陈正征一家)平均每家3.1子;下等家庭平均每家3子。没有无子家庭。若无子,便一定娶庶妻生子,或收继为嗣承祧。在分家参与者数量的条件上,三类家庭平等。而子弟众多超乎寻常的家庭,又与其超乎寻常的家产相适应,这样,分家后新家庭的经济情况,就主要取决于分家前旧家庭的经济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将新家庭也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那么,大多数新家庭仍处于原来旧家庭的序列。富家及中等家庭分家后形成的新家庭,起步时虽感到“家道中落”,却仍保持了相对于下一等级家庭的经济优势。这就使它们有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