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晚清常关考述 |
|
时间:2007-3-10 10:55:16 来源:不详
|
|
|
,而同期户部关分别约为470、270万两。同上,第74页。),所以本文的常关主要指户部关。户部关在乾隆十八年时为34处(注:参见《中国税制史》下册第66页列表。),根据其分布可以区分为内陆关、沿海关和边境关,只是沿海关中只有粤海关一处对外开放(注:黄国盛、谢必震《清代闽海关重要史实考略》一文认为:史学界流行的乾隆二十二年以后撤消或关闭闽、浙、江三海关的说法“有误”,《海交史研究》1990年第1期。本文认为,“关闭”的职能是对外贸易、而国内贸易仍然进行;同时三海关中闽海关还允许偶尔由吕宋开来的西班牙船只进口;浙海关、江海关可能也有海上贸易的事例;尽管如此,与集对外贸易、外商管理、对外关系等一身的名正言顺的粤海关相比,三海关对外贸易口岸的职能可以理解为基本上停止了。故从“海关”的意义上说,旧说仍可成立。),而对外贸易却被具有官商性质的行商——广州十三行垄断,外商实际上是通过行商与中国进行间接的贸易,可以说,这时的中国不具有一处近代意义上的海关。正是这种不正常的贸易关系一直受到外国商人的反对,他们要求废除行商,增加通商口岸。他们的要求终于通过战争得到了满足。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中国废除行商,开辟五口通商;1843年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又规定英商纳税,由五口英国领事担保——这就是领事报关制,这一制度推行的结果,是中国海关只有通过外国领事,才能与外商发生关系;1854年英、美、法三国领事借上海小刀会起义、关税征收不力、外商*猖撅、清政府急需税款之机,以建立“真正的海关”(注:当时英国公使文翰提出,除非有了“真正的海关”,中国方面就休想征收任何关税。《赫德与中国海关》第97—98页。)为目的,接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