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中国时报:盟军诺曼底登
安东尼奥尼拍《中国》:
回到古代找工作:五千年
揭秘新中国电影第一个吻
新中国的红色颂歌 ——
中国的音乐家和管弦乐的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新中国经济第一战:意义
毛泽东拒批斯大林:莫斯
流落缅甸的中国远征军老
最新热门    
 
中国古代农民的构成及其变化

时间:2007-3-10 10:55:45  来源:不详
明朝皇帝的以民田建设皇庄、勋贵庄田就不足为奇了。《明史·食货志》在叙述皇庄和勋贵庄田时说,“诸王、外戚求请及夺民田者无算”,“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23]。明宪宗时建宫中庄田,原来只有三十五顷地亩,后来“占过民地四十顷”,扩展到七十五顷[24]。就类事实说明王权对土地的最高权力。

    (丙)强占私田为官田。政府将百姓、官僚的私田,通过诸种手段占为官田。手法之一是“刮田”,即政府以清查官田、荒地为名,把私刚搜刮为官田,如金朝大定间刮地,见到“皇后庄”、“太子务”的名称,就认定那个地方是官地,百姓有土地凭证,也无效应[25]。所谓“牧地荒地”,“其实多民地耳”。或者对无田契的农民进行剥夺,如北宋杨戬“立法索民田契,自甲之乙,乙之丙,辗转究寻,至无可证,则度地所出,增立赋租”[26]。本是私田,只因失去田契,被抑勒为官佃,丧失了自己的田地。二是廉价强买,实际同于强夺。如南宋贾似道的“买公田”,“浙西田亩有直千缗者,似道均以四十缗买之。敷稍多,予银绢;又多,予度牒、告身”[27]。仅给原值的几十分之一,有时还拿废纸告身来顶替,政府认为这种强占有理,因为田地最高所有权是她所有。三是因奸民投献,而以民田为官田。元人吴某某伪称有宋高宗吴皇后遗留的汤沐邑,献给国家,其实“皆编户恒产,连数十万户,户有田皆当夺入官”[28]。牵连到几十万户之众,朝廷并不顾恤,不就是皇帝有最高所有权吗。

    (丁)实行垦荒和禁止抛荒政策。国君在特定的情形下,允许农民开垦国有地和荒田、无主地、有主而抛荒地,一定时间后就成为他们的私产。不少王朝实行过垦荒政策,而以明朝初年规模最大,影响的农民最多。仅据《明史·食货志》的记録就有以下数起:洪武朝迁徙太湖区的苏、松、嘉、湖、杭五府的“无田者四千余户,往耕临濠,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三年不征其税”。徐达迁移北平山后百姓三万五千八百余户,散处诸府卫,其中一部分人收入军籍,而属于民籍的则给田地。又徙江南民十四万于风阳。对晋东南的泽、潞等州农民多次进行迁徙,始则迁于河北,“后屡徙浙西及山西民于滁、和、北平、山东、河南”,“又徙登、莱、青民于东昌、兖州”。到了永乐朝,将“太原、平阳、泽、路、辽、沁、汾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29]。移民小也有有田人被发遣的,但多数人是少地无地农民,被政府有组织地迁徙,领受耕地,以至牛种,从事耕作,数年后纳粮当差,耕地也归个人所有。垦荒政策的实行,除官田外,把荒旧乃至有主荒地也进行分配,实质上将一部分农民私田用政府的力量转化为另一部分农民的私田,表明国家对私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