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商品经济研究中,提出中国历代政府都推行“抑商”政策,一些论著用管子的言论,用汉代的史料,以及明代的部分资料,来说明清代前期政府的“抑商”。也有一些论著提到清政府对对盐、茶等专卖商品的限制;对商人重税盘剥;利用牙行压制商人;以及轻商言论。只有个别学者提到,康熙时期政府的“恤商”和统一度量衡的政策;一些学者提到商品粮政策。从数量看,前人的专题研究,也包括在研究相关课题时,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专著近十余部;论文近百余篇。这些研究远不能反映出,清代前期中央政府对商品流通规定的政令、法规,及各地方政府贯彻执行的历史实际。
这里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在前人论著中,几乎无人不认为,清代前期全国的商品经济,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兴盛发达,商人队伍扩大,商品市场繁盛,达到了封建社会的最高峰。但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学者又认为,清政府采取“抑商”政策,也就是抑制、压制商业、商人发展的政策。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一方面是政府抑制商业、商人发展;另一方面是日益繁荣兴盛的商业和不断扩大的商人队伍。那么清代前期的政府职能起到什么作用呢?这里准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商品流通政策与管理问题的探讨,分析政府职能在商品流通中所起的作用。
二、政府对商品流通的政策与管理
1、商品流通、交易中的硬件环境。
商品流通顺畅进行必须有硬件条件作为保证。这些基础条件包括:道路、河道、桥梁等交通设施,导航、救生、护卫等安全保卫设施,市场设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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