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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税则制度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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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6: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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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越雷池一步,放弃了改革的机会,削弱和限制了自己管理商品经济的能力。桑格是管理税收的基层官员,接近税收实际,往往能抓住税则制度的缺陷,提出创新的收税方法。其实他的目的与中央政府的税收目的是一致的,为了税收的“均匀”,追求平等合理,完全是正当的。但户部称:“近因出差各官希图议叙,托言铜价浮多,不遵定例”100。显然,户部过多考虑的是与*有关的事情,并未从经济角度,重视定额增加,税则不变,税收减少的情况,使改革推迟了三十多年。这自然与当时财政税收结构以农业税为主体,商品通过税所占比例不大有关。另外,还与政府决策的目的和思维方式有关。政府往往以安定为目的,怕改革生乱,其实税收是政府控制市场的手段,掌握税收这个杠杆,调节税则不适应物价的情况,才能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社会安定才有意义。政府的思维方式常常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对进一步改革税制很少考虑。可能正因为此,反而给实际工作的官员留下了比较大的利用权力的机会,使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税则标准。部颁则例的法定税则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给税官受贿贪污,商人偷税创造了条件。康熙年间,浒墅关的监督桑格,一方面改变了税则,另一方面希图肥己,额外横征,致害商民。“桑额任内,除征收正额外,溢银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两零。得旨,设立榷关,原欲稽查奸究,照额征收,以通商贾。桑额征收额课,乃私封便民桥,以致扰害商民,著该衙门严加议处”101。加之乾隆时期,政府考核税官与上届、前三届比较的方法,更使收税总量增加,税官收税甚至到了没有标准的地步。嘉庆、道光时期,虽然政府取消了比较上届、前三届的考核方法,对个别税关定额和收税则例进行了下调,但由于没有如雍正年间那样对所有税关则例进行调查、核实,重新确定、颁发,所以没有根本改变部颁税则脱离物价水平的状况,反而使官员与商人联合起来贪污偷漏税款。(此问题另文论述)有人说,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一个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这从某种角度说明,人订立制度,制度又改变人、影响人。其实桑格的贪污就明显的例子,他看到税则制度的缺陷,并利用这一缺陷,为完成税收定额,也为个人多得,广泛苛征,从原本全部属于国家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放入自己的腰包。因此,不仅订立制度本身是十分重要的,而且这个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革,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这说明经济制度创新的关键在政府,也可以说政府管理经济,就是建立一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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