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地区生产的棉布,据估计每年大约不会下于一万万匹“小土布”之谱。如果以一匹土布值银二钱计算,江南棉布的总收入将达到二千万两白银。这样一种地区的存在,在当时中国还只独此一家。
在整个江南地区,同等面积棉花与稻谷的收益相比,是相差不多的。如果我们只看农田生产的收入,就难以理解农民何以会改粮为棉,也会因广东珠江三角洲具有土地利用的较高水平,而产生江南较之不如之感。但是若注意到江南农作只是一种原料生产,是为当地的农家手工业生产服务的,江南经济的重心是在“工”而不在“农”,便会得出不同的想法和结论。而这一点,正是江南与以往各“基本经济区”的最大不同之处。也可以说,如若没有棉业的发展,江南的先进地位也许早就难以保持。
为什么说江南经济的重心在“工”而不在“农”?又为什么说江南地区已成为一个“传统工业区”?这不仅是因为江南棉区农民收入的实现形式,主要是卖布所得(即工业产品价值);如果将其收入中农业部分与工业部分加以区别和比较,也会得出相应的结论。
据纪载,明末动乱以前棉花每担值银一两六七钱,每斤约合一分七厘;棉布每匹约值银一钱五六分至二钱以下,再以三斤棉花织一匹布计,就可得出每匹布中工业和农业收入的比重∶它们在明末分别为一钱二分和五分左右,即总收入中工业部分约占百分之七十,农业部分占百分之三十,前者约为后者的二点四倍。清代康熙二十三年以后,花价布价趋于稳定。是年上白好花每担值银一两三四钱,棉布恢复到每匹一钱四分到二钱上下的水平。总收入中工业部分大约达到农业的三倍。乾隆三十年,常熟县沙头里大布细者每匹二百六十文左右,同一时期邻邑昭文棉价每担不出三千,<25> 总收入中工业部分约为农业的一点九倍。
再从农民整体经济生活来看,江南许多诸如“竭终岁之耕,不足供二三月费”,“寒暑不辍,纱布为务”,“男子耕获所入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已罄(俗有六十日财主之称),其衣食全赖女红”的纪载,<26> 都可表明,江南棉区农民的一大半收入是依靠棉纺织等手工业劳动所得;如上所述,其工业收入约为农业部分的二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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