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P171)清制:秋拨款项是各省府库提供给中央户部每年(农历)十一月至次年五月支放的,需款450万两左右。这就是说,已起运的款项加上现存库银,还不够户部半年的支出。
正当清廷财政桔据之际,太平天国起义爆发了。为了镇压太平军,户部于1851-1852两年相继向战乱地区和受自然灾害波及地区临时拨款2258万两。其中拨款最多的是广西军需银1124.7万两,湖南军需银418.7万两,南河丰工银450万两;其次是广东军需银190万两,湖北防堵银45万两,以及贵州防堵银20万两,江西防堵银10万两。[3](P147-150)加上其他临时开支,到1852年底,户部所支付的各种“靡饷已至2963万余两”。[4](P32)
面对如此庞大的临时性拨款,户部银库却缺乏必要的应变能力。咸丰以前,遇有入不敷出或临时拨款等,清廷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靠平时贮积的库银和临时开办捐纳。可是到了咸丰初年,这两种办法几乎完全失去效用。据彭泽益先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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