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宣府一镇地方、密云等关隘、赞理军务、兼理粮饷、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七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镶红旗汉军都统加四级。”另一碑文写于得水道:“尔于得水乃总督河道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于成龙之父,……推原家训,宜贲彝章,封尔为光禄大夫都察院左都御史汉军都统加四级。”我想门头沟传说“于大人私访”的事大概是指的于成龙第六任巡按直隶等处地方、管辖各关隘、赞理军务、兼理粮饷的时候所办的案子。
民间说书人流传的一部“于公案”,在第一回里有于公自述的一段话说道:“在我做直隶保定府时节,私访门头沟煤窑,将两家恶霸马三峰、于思九拿获,全家斩于市曹之上,马三峰、于思九之羽党尽是江洋大盗,都要报仇。”这种演义当然写得有真有假,使人真假莫辨。比如,明明是于成龙的故事,它却偏偏说:“于……太公生二子,长名成龙,次名得水”,把于成龙的父亲于得水说成是于成龙的弟弟。而无论是于得水或于成龙,明明都没有做过保定府知府,它却说是“做直隶保定府时节”。这些都是有意以假乱真。但是,虽然这样,它毕竟是根据门头沟的真事编成的,所以门头沟开窑的人很不喜欢听讲这一段书。人们从这一段书里不难想见,清朝的封建统治者对于民窑业主们多么残暴地进行压迫。不过当时的民窑却并没有被“于大人”之流的暴力压迫所慑服。相反的,正当于成龙飞黄腾达的时候,在康熙三十到四十年,门头沟的许多民窑仍然有新的发展,这只要看前面列举的康熙年间新增的民窑字号有五十一个就可以晓得了。
当然,我们还应该了解,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严重压迫,民窑资本的活动毕竟遇到了许多困难,以致它的发展过程非常缓慢。许多民窑长时期都以基本上不变的规模进行生产。这同样可以说是当时私人资本活动的又一个特点。例如上椹子海窑从康熙三十二年到乾隆二十四年,共六十五年间,忽停忽开,进展非常缓慢。我们无妨比较一下它的两次合同吧:
立搭会做窑合同人姜兴(旺)因有祖业正黄旗炸军地内上椹子海窑一座,缺少工本开做,今凭中人说合,情愿会到镶蓝旗贝子王府内夏得工(阿忍)出工本开做,其窑按五百日为则,……如有返悔者甘罚白米一百石入官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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