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代前期的民商 |
|
时间:2007-3-10 10:57:07 来源:不详
|
|
|
汇开木行,家道甚殷。”20宁波商人也是从小本经营开始,逐渐发展,至“家渐殷实”,或“积累巨万”的。21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十日,四川巴县唐仕学“出本银四十两正,〔李〕字桢出本银五十两正,二人协同于较场坝卖磁器生理。”两人赚钱很多,到嘉庆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分伙时,共同赚银七百七十三两。22两人合伙经营十八年,减去本银得纯利润六百八十三两,共同发展为中等商人。也有一开始就贷数百金进行贸易的。“程森……长兄贩木负债数百,既代偿,复给数百金于其子,以贸易。”23“康熙中,刘重伟买田杉山。……刊木通道,伐大木数千章,多七八围,未半鬻已足偿田价。于是坐致税利,为万金之家。”24一般来说,从小商小贩发展成为大商人有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则不一定都能在一个商人身上实现,有时整个过程是在家庭或家族中,由几代人完成的,经商常常是一些家族世代相传的职业;这一过程也不一定都能在一个朝代完成,清初的大商人就是在明代发家的。
二是继承祖业,发展成为中等以上商人。乾隆年间,商人吴中孚“年十二随父兄坐店攻买卖,”后独立在玉山县开张粮店。父亲去世他继承家业。25这时的吴家至少有两家以上的店铺。广东商人林仕经,在康熙年间去广西贵县贩土布等日用品,当时只是一个小贩。到林家第二、三代,改为贩运米谷,并在贵县开设了林宝昌铺号,以后又开设当铺,家业大发成为富商。“林氏家族的发家史,代表当时在广西经商的广东商人的发展道路。”26江苏洞庭商人也有许多是“依靠先人经商遗资,”“承其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