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中的从事短距离贩运的小贩,主要是收集产地的商品,贩卖到地区的集散市场,把商品提供给大中商人。湖北汉阳县索河集,每至“夏秋水涨,贸迁者甚辐辏。”小贩“平时则收买白布,转贩汉口镇”,“加染造,以应秦晋滇黔远贾之贸。”31在市场上,小贩把收购的产品,卖给中间商、牙行;或者通过牙行、经纪人介绍买主出售。道光九年九月,“有长宁县靛客程裕隆、江津县靛客刘聚和共贩靛三十三包运渝,投朝天门林德茂靛行发卖。”32同时,他们也把农村需要的商品贩运给农民。小贩“或扣金,或击竹,装担皆分色目,见其装则知其所藏。”33“居人入市左右望皆家人需,莫不以为便。”34
民商中从事长距离贩运的是大中商人。他们因地置宜收购商品。江南吴县,有一种“收丝客”,“每岁四月始聚市,至晚蚕成而散,谓之卖新丝。”35京师皇城地方,“向有货卖牛马皮张者”,“挨家逐户收买,各色新剥牛马驴骡以及骆驼皮张,车载骡驮不可胜数。”36还有的商人在产地设庄收购,河南孟津县出产布匹,“秦陇巨商终年坐贩。”37在上海,收购标布的商人“设局于邑,广收之为坐庄。”38这些例子都是商人直接收购产品。也有“各省布商先发银于庄,而徐收其布。”39龙南县产竹,当竹子未长成时,“即为外客预定买去。”40“赣州各邑皆业苎。闽贾于二月时放苎钱,夏秋收苎,归而造布。”41这也是从行商中生产的包买商。他们采取预付价款的形式,包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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