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丁银援照浙省之例,摊入地亩输纳”,并请“通饬五省一体遵行”⑥。黄炳的奏议没有被雍正帝所采纳,但无疑已引起了他的思考。此后不久,当直隶巡抚李维钧也请求“摊丁入地”时,雍正帝显然改变态度,立即将李的奏请发交朝廷有关官员进行讨论。当然,有的大臣曾经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然雍正帝在得到李的澄清奏报后,立即批示,认为“分析甚明,筹度极当”,“摊丁入地”是“实可准行的”。这样,经户部和九卿议准,从雍正二年(1724年)起,直隶正式开始了“摊丁入地”。
雍正帝支持李维钧“摊丁入地”的行动,使各省督抚十分震动。接着,其它省分也纷纷效尤,请求“摊丁入地”。计在雍正年间先后“摊丁入地”的,除直隶外,还有福建、山东、河南、浙江、陕西、甘肃、云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湖北等十三省。稍晚的是山西和贵州两省,它们也在乾隆年间开始或完成了“摊丁入地”。个别地区,象盛京、吉林等,因为情况特殊,到清末才进行改革。
注释:
①② 尹继善:乾隆《江南通志》卷六十八,《食货志》,《田赋》。
③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一百三十三,《户部》,《户口》,《丁银摊征》。
④ 王庆云:《石渠馀记》卷二,(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